銅鐘最初的時候是作為禮器出現的,最初的鐘大約是由商代的鐃發展而來的,現在所見最古老的的鐘則是西周時代的。后來,隨著佛教的傳人,銅鐘也就稱為了佛教的法器之一,銅鐘也成為了佛教的法器之一,銅鐘的聲音洪亮悠揚,能夠增添佛教的神秘氣氛。古代的時候銅鐘也是統治階級權利的標志,在唐代之后,各個時代的封建統治者鑄造各種朝鐘、佛鐘、道鐘、樂鐘,并且越鑄越大,以求能夠達到彰顯自己神權和政權的地位來鞏固統治的目的。我國最早的銅鐘是青銅器時期出現的,發展到今天已經有上千年的歷史了,現在銅鐘已經成為了一種文化。
黃銅佛鐘
古人劃一晝夜為十二時辰,分別以地支(子丑寅卯)序之,每個時辰相當于今日的兩個小時。后又通常將黑夜劃分為五個相等的時間段,依次分別稱為初更、二更、三更、四更、五更。黃昏戌時(19時至21時)曰定更又曰起更,人定亥時(21時至23時)曰二更,夜半子時(23時至晨1時)曰三更,雞鳴丑時(1時至3時)曰四更,平旦寅時(3時至5時)曰五更,又曰亮更,即天明之意。以圭表或銅壺測得時辰,便擊鼓報時,以便讓民眾知曉。但鼓聲傳的范圍有限,齊武帝( 483 年- 493 年)時,為使宮中都能聽見報時聲,便在景陽樓內懸一口大銅鐘,改為只在晚上擊鼓報時,首開先河。為了使鐘聲傳播更遠,除了銅鐘越鑄越大之外,還建較高的鐘樓,與鼓樓相對,朝來撞鐘,夜來擊鼓。鼓樓和鐘樓在元、明、清三代專司更籌,銅漏壺、時辰香計時,鼓樓擊鼓定更,鐘樓撞鐘報時,這在沒有鐘表的年代,對人們的起居勞作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。城樓報時,敲鐘擊鼓,歷朝歷代每有規定。如唐代實施晨鐘暮鼓,鼓響,城門關閉,實行宵禁;鐘鳴,城門開啟,萬戶活動。老百姓都習以為常。